近日,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振川同志签署命令,对首都公安现役部队在2009年全年工作及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安保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记功表彰,总队40名同志受到记功表彰(名单附后)。
命令中指出,2009年,在公安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首都公安现役官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昂的战斗意志,以最高的工作标准、最强的组织领导、最严的安全措施、最实的工作基础,充分发扬攻坚克难、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圆满完成了以国庆安保为主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涌现出一批勇于奉献、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命令中说,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部队,经市局党委研究,按照记功表彰审批权限,对在2009年工作表现突出的44名同志予以记功表彰。
消防局党委号召全体官兵以受到记功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坚决落实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将当前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压倒性任务,扎实工作、努力进取,统筹谋划、团结协作,精心组织、强化责任,以昂扬的斗志,崭新的风貌,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身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维护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世界城市”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附:消防局受记功表彰人员名单
一、给下列5名同志记二等功
1、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重点二处副处长杨欣
2、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重点二处副处长段南
3、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副主任崔晓东
4、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副营职参谋苏维佳
5、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军需营房科科长刘科俭
二、给下列35名同志记三等功
1、消防总队司令部副参谋长陈广民
2、消防总队司令部副参谋长焦文宝
3、消防总队后勤部副部长王召信
4、消防总队后勤部修理所所长杨学军
5、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刘洪海
6、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张先来
7、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政研指导处处长柳国忠
8、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重点一处副团职参谋黄亚军
9、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处长朱江
10、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工程师于洪
11、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火查处工程师李灵
12、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宣传处处长王立新
13、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科研所工程师王明皓
14、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法规处处长孙富
15、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政研指导处副团职参谋孙志强
16、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重点二处副团职参谋李福君
17、消防总队教导大队训练处处长任延安
18、西城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门永贵
19、西城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刘建国
20、崇文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改静旭
21、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张春轶
22、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副团职助理员李永军
23、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高级工程师白洁
24、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刘虎
25、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史翀
26、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高级工程师赖穗欢
27、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高永路
28、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赵勇
29、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处长高凤武
30、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曹永军
31、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杜荣亮
32、顺义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勇
33、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王海文
34、天安门地区公安分局消防监督处处长姜胜利
35、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消防监督处处长李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