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派出所将设专职消防民警
作者:消防局 点击量:898 2010-04-19 10:3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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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卢国强 李舒)今后,北京所有派出所将根据辖区任务,设置专职民警负责消防工作,并配备简单的消防装备。这是记者16日从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的。
16日,北京市公安局召开全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贯彻此前出台的《北京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等规定。
按照规定要求,今后北京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所长总负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岗位民警具体监管的工作机制。按照派出所辖区任务,将至少确定1名专职民警负责消防工作,并根据辖区实际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消防宣传员。
警方要求,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内勤民警等警种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做好有关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业务受理、群众接待、档案管理、信息采集、火灾事故协查等工作,并配备适量的照相机、摄像机和消防头盔、消防胶靴、消防手套、急救药箱、强光手电筒等器材。民警将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以及属于派出所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同时受理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移送辖区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记者了解到,北京警方已确定地处城市核心区的东花市派出所、地处城乡接合部的南磨房派出所和地处农村地区的长阳派出所为北京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试点单位,先行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北京共有户籍派出所344个,2883个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