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周刊】北京市公安局出台派出所消防监督新规

作者:消防局   点击量:944   2010-04-21 16:12:14   【 】   【打印】   【关闭
       刊登于4月21日 《消防周刊》
  本报讯 北京市公安局4月16日召开全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配套规章,该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文件指出,全市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所长总负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岗位民警具体监管的消防监督工作负责制;将至少确定1名专职民警负责消防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消防宣传员;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内勤民警、网络信息民警、巡逻民警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做好有关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业务受理、群众接待、档案管理、信息采集、火灾事故协查等工作,并配备适量的照相机、摄像机和消防头盔、消防胶靴、消防手套、急救药箱、强光手电筒等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个人防护技术装备器材;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属于派出所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