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75次区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丰台支队346万元专项经费报告

作者:消防局   点击量:1419   2010-08-23 17:18:28   【 】   【打印】   【关闭

     2010年8月19日下午,丰台区政府在东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第275次区长专题会,崔鹏区长、高朋、李昌安、张建国、李丽萍副区长等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崔鹏区长主持。区财政、发改委、工商、税务、审计、国土局等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丰台支队古炳文支队长就消防经费申请汇报。参加专题会的领导经过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丰台支队经费申请的议题,批准经费346.1667万元。


    区长专题会上,古炳文支队长依据上会材料(丰支字[2010]66号《关于申请为长辛店中队配建训练塔所需经费的请示》、67号《关于申请大红门消防中队周转房租金的请示》、68号《关于申请购置消防宣传车的请示》、69号《关于申请为应急救援队配备器材装备所需经费的请示》),简明扼要地对2010年丰台区消防形势进行了说明,介绍了丰台支队在执勤备防、业务训练、消防宣传、应急救援等方面需要解决的困难,解释了此次经费申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言辞恳切,令人信服。


    崔鹏区长在听取了汇报后,用了“四个有必要”来评价此次经费申请议题。他认为,丰台区的火灾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消防支队为丰台区火灾形势稳定所做的努力区政府也是有目共睹。关于为长辛店配建训练塔事项已由市发改委批准,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问题日益重要,为了帮助消防支队做好应对此项难题的准备,区财政有必要尽快拨付此项资金;大红门中队肩负大红门地区灭火救援任务,为其提供翻建期租房周转金是保证正常工作的基本条件,非常有必要;结合今年的防火墙工程,区政府准备将大红门、马家堡地区作为试点,丰台消防支队已与该地区社区签署了共建协议,中队官兵在训练执勤之外,也要下到社区与街道人员进行检查,增强防火环节的工作,宣传车的购置相当有必要;关于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的问题,市政府已经发文要求区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区里非常有必要做好相关的配套工作,积极增强消防支队应急救援能力。


    区财政局参会领导对经费申请事项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提出配建训练塔和大红门租房周转金经费可列支预备费140万;购车款和器材购置款206.1667万元可列支消防经费。涉及到第二年经费可及时上报经费预算,区财政将积极为消防工作提供保障。区领导提出,对于划拨经费要求专款专用,加强物资装备采购程序管理,对于招投标、集中采购要按规定操作。
    最后,参会领导对议题一致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