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部长签署命令追授张丽晓同志“抢险救援消防尖兵”

作者:   点击量:1117   2009-07-29 16:43:00   【 】   【打印】   【关闭
7月24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公武奖字[2009]第19号):追授在2009年7月3日通州区新华联家园北区抢险救援战斗中英勇牺牲的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通州支队新华街中队战士张丽晓同志“抢险救援消防尖兵”荣誉称号。
  命令中说,今年7月3日14时,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联家园北区南门发生多名工人在疏通污水井过程中因沼气中毒被困险情,情况危机。接到报警后,张丽晓同志随同中队官兵迅速赶往现场施救。面对污水井下有毒沼气弥漫、污水迅速上涨的复杂危险环境,张丽晓毫不畏惧,坚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舍生忘死,冲锋在前,深入井下污水中搜救,与战友一道成功救出2名被困人员。在体力严重透支的情况下,他不顾个人安危,继续坚持营救。正当张丽晓全力向上托起第三名被困人员时,他的空气呼吸器吸气管突然被一名挣扎的被困人员抓住扯断,自己不幸被拽入水中。张丽晓因吸入有毒气体和溺水,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19岁。
  命令中指出,张丽晓同志入伍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一名消防战士的圣神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工作中,他勤学苦练、奋勇争先,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练就了过硬的本领和良好的作风,成为中队业务骨干。在灭火救援中,他不怕牺牲,冲锋在前,先后参加灭火救援战斗300余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在生活中,他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待群众和战友如亲人,先后用津贴向四川灾区捐款800元,为家境困难战友垫付学费等费用近2000元。因表现突出,先后2次受到部队嘉奖。
  命令中指出,张丽晓同志是在党的创新理论哺育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革命军人,他献身使命、舍己救人、无私无畏的英雄壮举,模范践行了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弘扬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实践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光辉誓言,树立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公安部号召全国公安民警向张丽晓同志学习,学习他忠于党、报效国家、献身使命的坚定政治信念;学习他牢记宗旨、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赴汤蹈火、冲锋在前、顽强拼搏的战斗作风;学习他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勇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与此同时,总队党委号召总队全体官兵要以张丽晓同志为榜样,不断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以昂扬的斗志、崭新的面貌全力以赴投身新中国成立60周年消防保卫工作,再创佳绩,再立新功!